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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简章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4/10 ~ 2026/04/20

📄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机关综合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男女不限,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后出生)。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类专业优先。

4.具备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综合管理岗位或文字工作经验者优先。

5.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4月2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资格初审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照片),打包发送到邮箱:18867970390@163.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户籍所在地+毕业院校(例如:陈XX+浙江金华+XX大学+专业)。

(二)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初审后,决定入围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招聘工作完成一年内,如需再招聘人员的,可从本次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检、考察录用。

四、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编外聘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至单位工作,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金华市财政规定执行。岗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解除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孙女士,咨询电话:0579-82468187。

附件:报名表.doc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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