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高速公司”)于1999年6月18日成立,是一家市管、国有的高速公路公司,为苏州交投集团重要二级企业,主要经营苏州境内的G1522常台高速公路、G1521常昆高速公路、G1521常嘉高速公路、S58苏锡支线和S17苏台高速,管理路段全长约175公里,注册资本人民币25.43亿元。
现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组织分配;
5.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专业素养、任职经历等其他条件;
7.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2026年毕业且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1日至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应聘人员须以其最高学历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001项目管理岗1人、002法务管理岗1人、003投融资管理岗1人、004党建管理岗1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介》。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2日—2026年5月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现场报名。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512-67600770-348052。
(1)电脑端:进入苏州交投集团官网-人才招聘栏或直接访问网址https://szjtjt.hotjob.cn/,可使用微信扫码登录后查看并投递相关职位。
(2)手机端:关注“苏州交投”微信公众号,通过走进交投-人才招聘,可查看并投递相关职位。
3.报名材料: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资料(扫描或拍成电子图片后上传,要求清晰、位正),须与报名信息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上传材料将作为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的主要依据。
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b);②本人身份证;③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④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⑤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⑥高等教育各学段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发表论文及实习经历等证明材料;⑦实习经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证明材料;⑧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及开考比例
1.资格初审:苏州高速公司按照招聘岗位明确的资格条件、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3:1,有效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小于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
苏州高速公司组织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同分者组织加评。按选聘计划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计划选聘人数之比不超过5: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审合格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为主。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成绩公示: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医院为公立三甲医院,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逾期未提供有效体检报告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实施考察(政审),全面了解拟录用人员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及录用
1.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拟录取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2.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及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待遇
1.录用后,苏州高速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7600770-342149。
六、其他
本简章其他未尽事项,由苏州高速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