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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509:23访问量:42
为解决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部分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大丰经济开发区就业困难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残疾的;
4.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5.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6.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被征地农民;
7.优抚对象家庭的;
8.军队退役的。
二、招聘岗位
1、城乡公共管理岗位;工作内容: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需提供: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1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应聘者姓名);④填写《2026年开发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所填写有关信息须真实有效。
报名地点: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管委会206室)。
联系人:单女士。联系电话:0515-83603531。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资格初审
由大丰经济开发区党政办、纪检、人社及相关部门等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三)测试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为免笔试招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开发区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就业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劳动合同签订三年,三年期满自动解聘。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15日
公益性岗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