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苏人社规〔2021〕3号文件规定,为落实公益性岗位政策和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作用,结合我中心社保经办等实际工作需要,经报县人社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社会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5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等。
(五)对社会保障政策有一定的了解或熟悉。
三、工作职责及地点
主要负责协助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开展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有关工作。工作地点在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所属办公场所,应聘后服从单位统一管理。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于2026年5月18日—5月29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到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278室)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517-82396707联系人:高庆飞
(二)测试和面试
统一安排测试和面试,总分100分,测试和面试各占50分,总分达60分(含)以上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试和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测试内容主要为电脑办公软件操作等。
(三)考察
1.按照拟聘用人员面试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需提供能够胜任工作的本人体检合格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材料,体检费用需自理。
(四)公示
1.考察合格人员报县人社局党委研究同意,并在涟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用手续。
2.考察合格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在公示阶段,考察合格人员公示结果影响正式聘用的或考察合格的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五、岗位管理及待遇
(一)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与涟水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2个月。根据有关政策,合同到期后终止,不再续签,无经济补偿金。(合同期内达到退休法定年龄,合同自动终止,且无任何经济补偿金)。
(二)工资待遇。对拟聘用人员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0517-82380777。
附件:1.就业困难人员类别
2.涟水县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涟水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5月15日
附件1:就业困难人员类别.docx
附件2:涟水县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