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就业援助相关规定,促进我县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我县2026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7名辅助性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要求,持《就业创业证》(失业状态),经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3.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人员。
三、招聘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起(额满为止)
报名地址:夏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南楼西大厅
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3.一寸红底照片2张;
4.《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复印件;
5.填写《夏县公益岗人员报名表》;
四、公益性岗位申报流程
第一步:办理《就业创业证》。有意向申报公益性岗位人员,到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根据相关要求办理《就业创业证》(失业状态);
第二步:本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登记失业人员,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行政村)提出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申请;
第三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经社区(行政村)调查核实、公示,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复核,县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告知申请本人,符合条件的人员并发放《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
第四步:申请公益性岗位。经县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由本人携带上述第三项申报材料,到县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公益性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岗位待遇
(一)聘用的人员无编制,属公益性岗位,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工单位与聘用者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并报县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合同期满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终止劳动关系;
(二)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待遇,月薪为夏县最低工资标准1950元/月,同时,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六、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
业务咨询电话:1.《就业创业证》办理:0359-8536673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0359-8593018
附件:夏县公益性岗位报名表.xls
夏县2026年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xlsx
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