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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8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学历学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六)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S03和S04)要求为中共党员,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12个月)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高校二级学院(或二级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任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2)有2年(24个月)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
(3)有3年(36个月)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主要学生干部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均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6月1日9∶00-6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6月1日9∶00-6月9日16∶00;
3.陈述申辩:6月1日-6月1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6月1日9∶00-6月1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考核内容为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本次考核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暂定为2026年6月27日。具体信息将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提前公布(网址:https://rsc.jcet.edu.cn/),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网址:https://rsc.jcet.edu.cn/)。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前进行,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
(1)第二代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①中共党员: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近3个月内)。
②工作经历: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记录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具体到月份)。
③本科专业: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④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为学生工作处(部)、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等部门出具;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人事部门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具体到月份)。
⑤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未签署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由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未网签证明);具有工作经历但当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及离职证明(注明的离职时间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
(4)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面试考核成绩、考核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切实把好引进人才的政治关、师德师风关、学术关,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专任教师)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4年以上(含试用期)。
聘用备案后,在用人单位规定的60天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3-81050229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3-81050007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5月28日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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