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将青山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人。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具体情况见附件《青山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6.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1日(不含)至2008年6月1日(含)出生的。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正常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其中,报名语文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公告和《岗位表》无特殊说明,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1日之前。
(三)定向招录岗位人员和范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的通过“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吸纳大学生到公共服务领域服务的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包头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的通过“就业启航专项行动”招募的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可参照项目人员报考。
2.“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3.“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是指:2024年9月1日《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实施后退出现役、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安排工作且安置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
4.“高校毕业生”是指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4年度、2025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2)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3)参加我区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4)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且退役后1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应聘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5.“退役士兵”是指2026年6月1日(不含)之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出现役证》。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31日之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列编)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实施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青山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https://zk.sun-hrm.com/nindex/?ecode=qsjyzp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
2.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和退役士兵的报名工作;第二阶段进行普通岗位的报名工作。同一岗位实际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
(1)第一阶段
①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退役士兵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1日9:00至6月2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6月1日9:00至6月2日20:00;缴费时间:2026年6月1日9:00至6月3日12:00。
②第一阶段报名缴费结束后,缴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6年6月3日15:00至17:00改报第一阶段的其他岗位或放弃第一阶段报名。被取消或核减的岗位计划数将在原招聘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变更岗位属性,转为普通岗位放入第二阶段。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第一阶段放弃报名的人员,可在2026年6月4日9:00至2026年6月6日17:00改报普通岗位或放弃报名。
(2)第二阶段
①普通岗位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4日9:00至6月6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6月4日9:00至2026年6月6日20:00;缴费时间:2026年6月4日9:00至2026年6月7日12:00。
②第二阶段报名缴费结束后,缴费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2026年6月7日15:00至17:00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招聘单位对改报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因改报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报名的应聘人员予以退费。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6月11日—2026年6月13日。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须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
(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3)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5)报名时,应聘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要求照片真实,不过度修图,规格为:jpg/jpeg格式,100KB以下。
(6)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应聘人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专业目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考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提示: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资格复审、考察环节还要做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资格复审环节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5.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在工作简历里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机构)。
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以及应聘“退役士兵”岗位的人员,需要填写属于何种身份以及服役时间。
6.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电话咨询(详见《岗位表》)。
7.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通过网上银行缴纳考务费120元(报名费20元,每科考试费50元)。缴费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关于报考费退费问题。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以及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报考费,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报考费。以上应聘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在笔试结束后,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明在2026年6月1日(不含)以后由旗县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2026年1月1日以后有效的年检信息,没有年检信息的,由当地旗县区以上民政部门在原件上另行加盖公章,要求落款时间在2026年1月1日以后。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费,费用通过网银打入报考时使用的账户。如笔试缺考将不再退费,逾期将不再受理。报考岗位取消的人员报名费通过网银打入报考时使用的账户。具体受理时间及退费方式请关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
8.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上传照片和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9.《报名登记表》及《笔试准考证》可下载PDF格式,请考生注意留存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150分,总分300分。采用中小学教师类(D类)试卷(含中学类和小学类)。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答题卡按考试时间分批收回。考试具体时间、地址等信息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参加考试。所有岗位考生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名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时未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2026年6月13日
08 : 30—10 : 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 : 00—12 : 00《综合应用能力》
4.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
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0.25分。
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5.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可以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考生对于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除上述情形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方式和所需证明材料,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教师资格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普通话测试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方案》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安排工作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还须提供安排工作相关资料复印件。
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应聘“退役士兵”岗位的人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青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6.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行封闭式定时备课。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英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应根据所讲授课程的需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英语进行面试。不按规定语言进行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通过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4.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并列的组织加试,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于专项招聘“项目人员”岗位,深入应聘人员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4.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考生需书面向青山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未经青山区教育局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市人社局官网、青山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包头市人社局和区人社局审批,并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未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所有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期间,区人社局负责招聘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纪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四)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考生在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后,出现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并导致岗位空缺而无法进行递补的,将记入内蒙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一年。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提醒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四)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递补等相关事宜。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472-3106108、3106109(青山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472-3106312
本方案由青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青山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青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6年5月28日
供稿:青山区教育局
上报:唐时旭
审核:邬碧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