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持续推进学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建设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理念先进、视野开阔、能力卓越、相对稳定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经学校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于1950年成立,1999年作为西北地区首家改制升格举办高职教育,2010年与陕西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校合并组建成新的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升格为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先后两次荣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四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是全国文明校园、全国高校党建工作示范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2019年,作为西部唯一入选国家“双高计划”A档建设院校;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在“软科”全国高职院校榜单中排名理工类院校第一,办学实力稳居全国第一方阵。更多介绍详见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官网:https://www.snpu.edu.cn/。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30名专任教师,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学历要求:
1.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内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拟聘用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凡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向用人单位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等有关证件,取消聘用资格。
(三)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8年6月8日及以后出生)。
(四)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网站
https://www.snpu.edu.cn/xwzx/tzgg.htm
2.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网站
http://rsc.snpu.edu.cn/rczp.htm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6月22日。
2.报名方法:将个人报名材料(限10M以内)发送至邮箱:snpuhr@163.com。邮件标题名称为:应聘部门+岗位编号+本人姓名+最高学历学位。
3.所需材料: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专任教师招聘附件材料目录(见附件3),及PDF版个人简历。
4.注意事项:每人根据个人意愿仅可填报1个应聘岗位,且报名成功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请报考人员谨慎考虑后填报。如发现同时投递多个岗位,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及用人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包括资格初审与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由人事处联合用人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并将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名单在人事处官网进行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单独通知。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人事处官网发布通知。
(三)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职业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教学组织能力等。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不低于3:1(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未达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学校人事处官网上另行通知。
2.面试:包括试讲和综合测试,满分100分。试讲(满分60分):重点考查应聘者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传授水平;综合测试(满分为40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心理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及岗位应具备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等内容。
根据考核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四)体检、心理测试
通过考核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检及心理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察
1.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文件要求,经查询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规定情形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聘用
1.根据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人事处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五、有关待遇
人事关系按照人事代理制度管理。薪酬待遇实行同工同酬原则,职称评审、培训培养、继续教育和考核评价享受与正式在编人员同等待遇;入职3年后进行综合考评、分类排序,择优转入全额事业编制。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名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相关事宜将在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汇西路12号西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大学崇文楼1106。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33152894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大学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