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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方案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30 09:30

✏️

笔试时间

2026/06/05 15:00 ~ 2026/06/05 16:00

👤

面试时间

2026/06/12

📄 公告原文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2026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方案

因审判工作需要,根据《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四)截止2026年5月,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6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录用:

1.烈士及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

3.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有司法或行政拘留记录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因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有吸毒史的;

7.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重庆法院系统工作人员(含派遣),必须征得所在法院人事部门同意方可报考,未取得单位同意报考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公示招聘简章

招聘方案通过后,将招聘简章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cqycfy.cqfygzfw.gov.cn)、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于2026年6月3日上午9:30至11:30到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一楼值班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永川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用A4纸打印,有工作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结果纸质件,用于资格审查。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可参加考试,具体考试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cqycfy.cqfygzfw.gov.cn)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考试题目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笔试时间为2026年6月5日15点-16点,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持身份证原件,按时到通知地点参加考试,未参加笔试者,不能参加后续技能考试。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cqycfy.cqfygzfw.gov.cn)公布。

(四)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考试题目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技能考试时间为2026年6月5日16点10分-17点10分,考试地点与笔试地点一致。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cqycfy.cqfygzfw.gov.cn)公布。

(五)面试

从技能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技能考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从高到低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参加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调减面试比例。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实行百分制,放宽后进入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6年6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持身份证原件按时到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办公楼参加面试。面试当日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张贴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cqycfy.cqfygzfw.gov.cn)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cqycfy.cqfygzfw.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单位(应届生为毕业院校)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报到,与法院签订《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首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7年。新聘书记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书记员;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后12个月内,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在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有关程序进行补充聘用。

四、岗位等级和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其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任职年限,岗位等级共分为“三级九档”,由低到高依次为初级3档、2档、1档,中级3档、2档、1档,高级3档、2档、1档,试用期满合格的定为初级3档。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办法》享受与其岗位等级相应的工资待遇,实行绩效优先、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聘用制书记员享有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如遇其他工作安排冲突等,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时间,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告知报考人员,请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及时关注。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院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六、联系方式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745号);联系电话:49519101。

附件:永川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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