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规〔2025〕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身心健康,服从安排,爱岗敬业,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浏阳市在编教师;
(二)现役军人;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被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六)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因违反考试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八)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九)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十)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相关条件说明
(一)此次招聘岗位5个,招聘计划10人,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详见《浏阳市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说明
1.年龄要求:年龄38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6月7日以后出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年龄放宽至41周岁(1984年6月7日以后出生)。
2.等级证书要求: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在报名前必须取得普通话证书原件)。
3.教师资格证要求:
(1)须具备相应报考学段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2)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申请认定截图,须于2026年8月1日前取得对应岗位科目且对应等级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
4.专业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须专业对口,即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学校或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研究生考生本科或研究生专业符合岗位要求都可报考。非全日制学历文凭必须在报考时已取得,报名时须提供原件。
六、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选岗—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方式:关注“浏阳人社”微信服务号,在“浏阳人社”微信服务号下方菜单中点击“就业招聘”-“考试报名入口”,实名认证完成后,选择报考岗位并拍照上传本人照片,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①身份证(正反面)、②学历证、③学位证、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认定申报截图)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或图片(也可登录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填写上传)。上传资料不完整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扫描件或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50KB<图片大小<300KB)。
3.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6月8日9:00-6月12日17:00。
4.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报考岗位负责,填写内容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因考生个人提交信息缺失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6月8日10:00至6月13日12:00。
2.资格初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资格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信息,请实时关注资格初审情况及考试信息。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及标准。2026年6月6日9:30-6月13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每人100元。支付考务费后报名系统确认“报名成功”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2.减免考务费的情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乡低保人员、残疾人员符合减免条件,可凭建档立卡、残疾人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及考生为低保人员家庭成员的证明材料(一般为户口本或出生证明等)在考试报名时勾选减免对象,上传相关附件经审核通过后直接减免考务费。
(四)最低开考比例与计划核减
1.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完成人数与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相关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数等信息将于缴费结束后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资讯”栏目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如不改报的则按相关规定办理退费手续。放弃考试或未入围后续环节的考生不予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6月23日10:00至6月27日9: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准考证打印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常见问题”栏目的“网络报名打印准考证”“报名表操作指南”页面。
七、笔试
(一)笔试在浏阳城区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当天,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原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和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第二代/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原件),方可进入考场。
(三)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对应学科教学知识、对应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四)笔试成绩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资讯”栏目公布。
(五)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笔试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阳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八、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如最低入围资格复审成绩有并列名次,则均入围资格复审)。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不超过1:3的比例,则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如递补入围资格复审笔试综合成绩有并列名次,则均入围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
②有效身份证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的《电子注册备案表》(第一学历为非全日制本科的还须提供原始大专学历证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复审;
④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及官网查询结果;
⑤教师资格证及官网查询结果(已取得证件的人员必须提供相应原件,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提供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本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截图);
⑥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资格复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九、考核及总成绩合成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二)考核以片段教学方式进行,片段教学使用的教材为我市现行中小学教材。
(三)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核成绩低于80分(不含)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四)考核人员名单及考核的时间、地点、规则、结果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考核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六)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考核成绩×60%。
十、体检
(一)按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情况,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不超过2次。
(二)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四)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暂不进行后续流程,待产假期满后再进行体检(若后续程序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体检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阳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十一、考察(含资格终审)
(一)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进行资格终审)。
(二)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情况,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递补不超过2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三)考察(含资格终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二、选岗(自主选择学校)
(一)考察合格人员参加选岗。选岗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在所报考岗位中自主选择学校(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择单位顺序,若考核成绩相同,则比较考核成绩中评委最高分,从高到低排序)。出现放弃自主选择学校的,视为最后匹配学校,若放弃后续环节,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考核成绩相同,则比较考核成绩中评委最高分,从高到低排序)。
(二)自主选择学校,在浏阳市城区学校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三)选岗时签订相关就业协议,同时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选岗考生在浏阳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离浏阳市。建立违约金制度,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聘用人员须赔付相关违约金。
(四)选岗(自主选择学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十三、公示、聘用
(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资讯”栏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三)所有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期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浏阳市教育局、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二)招聘环节所有通知均以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考试资讯”栏目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报考咨询电话:0731-83682052(限工作时间)
浏阳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3649110(限工作时间)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监督电话:
0731-83682013(限工作日工作时间,不接受招聘咨询)
浏阳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1-83795062(限工作日工作时间,不接受招聘咨询)
浏阳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附件:1.浏阳市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浏阳市教育局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