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一、学校简介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3年,前身是铁道部渭南铁路工程学校。2002年由铁道部划归陕西省人民政府,2003年升格为专科层次的高职学院。现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学校、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个教学团队入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教学团队入选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学校地处“三秦要道,八省通衢”的渭南市区,建有临渭、高新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68亩,学生就业率连续22年保持95%以上,500强企业就业人数占80%以上。
学校专业以铁路工程类为主干,以铁道运营管理及轨道装备制造为两翼,培养高铁、城轨、公路、建筑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设有高铁工程学院、无人机与测检学院、城轨工程学院、道桥与建筑学院、城市运营与物流学院、铁道运输学院、铁道动力学院、智能制造学院、铁道装备运维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铁成(创新)学院、伏尔加交通学院、西渭(铁成)梦想家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等5个特色学院和基础课部、体育教学部等2个教学部,开设铁道工程技术等48个专业。
热忱欢迎各类人才来我校工作,为国家铁路建设事业贡献力量。
二、招聘计划
2026年学校拟面向社会择优招聘辅导员10人,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应聘人员不超过38周岁(1987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为应届毕业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学位证的落款时间为准;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先行应聘,预计毕业时间须不晚于2026年7月31日;国(境)外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应聘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以《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专职辅导员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为准。应届毕业生岗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政策支持促进就业提质扩容的通知》(陕政办发〔2025〕12号)精神,向2026届毕业生和2024年、2025年毕业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一并开放,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学校官网首页“人才引进”中“招聘信息”专栏(https://www.sxri.net/682/list.htm)发布。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及附件。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应聘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styrsc2023@163.com,发送邮件时请注明: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最高学历学位。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08:00至2026年6月22日18:00。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电子版。
(2)辅导员应聘登记表(模板见附件2)扫描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本科及以上各学历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5)招聘专业为二级学科方向的,国内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为一级学科的须提供由学校或研究生学院出具的二级学科方向(含学科代码)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3)扫描件;留学归国应聘人员,对于专业名称与国内专业目录存在差异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官方出具的成绩单(非中文材料须附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的翻译件)扫描件。
(6)本人当前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4)扫描件。
(7)学生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由应聘人员所在学校相应主管部门出具(模板见附件5)扫描件;具有国家大学生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经历的,需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扫描件。
(8)应聘者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应聘意见,证明材料的落款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的发布时间,需提供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1.初审
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到个人,应聘人员及时查阅。对于材料提交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初审不予通过,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复审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指定时间到学校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方可参加考试。未在指定时间到学校进行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6月26日(8:30—12:00,14:00—17:30)。
复审时须携带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复印件,其他材料须提交原件。材料不全、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按时参加复审的,复审不予通过。
(四)考试
1.笔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首页“人才引进”中“招聘信息”专栏(https://www.sxri.net/682/list.htm)公布,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学校官网首页“人才引进”中“招聘信息”专栏(https://www.sxri.net/682/list.htm)公布。
笔试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理论、辅导员职业能力、教师职业道德、学生管理规定、社交礼仪、心理学、教育学、人文知识、重大时事、学生工作实务、公文写作与综合能力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得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岗位认知与职业匹配度、沟通与共情能力、应急处置与问题解决能力、组织协调与统筹管理能力、心理素质、创新思维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与心理测评环节。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与心理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评人员。体检须在三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和心理测评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和心理测评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1.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文件要求,经查询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规定情形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评,体检和心理测评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心理测评、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首页“人才引进”中“招聘信息”专栏(https://www.sxri.net/682/list.htm)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职报到手续。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学校岗位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公告及后续相关通知、公示等事宜,均在学校官网首页“人才引进”中“招聘信息”专栏(https://www.sxri.net/682/list.htm)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2.资格审查将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否则学校有权取消录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4.应聘者应确保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并在应聘全程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或应聘者未及时查看导致的相关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5.应聘人员与学校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如果应聘人员未按照要求报告亲属关系,学校在招聘、录用过程中一经查实,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的,学校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6.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联系方式
1.地址:陕西省渭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教园区胜利大街西段89号
2.联系人:罗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913-222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