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华南理工大学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区的核心城市广州,是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985和211重点高校),校园分为五山校区、大学城校区和广州国际校区,是首届“全国文明校园”获得单位。学校办学源远流长,最早可溯源至1918年成立的广东省立第一甲种工业学校(史称“红色甲工”);正式组建于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调整时期,是新中国“四大工学院”之一,堪为中国高等工程教育的探路者。学校得改革风气之先,勇立潮头,创新发展,成为“南方工科院校的一面旗帜”;如今已经发展为一所以工见长,理工医结合,管、经、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工程学、化学、材料科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万分之一,居内地高校并列第四位,同时有6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千分之一,19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百分之一,领先学科数量持续位居广东高校第一。学校全面深化改革,勇当粤港澳大湾区高等教育发展排头兵,加速挺进全球百强大学。
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打造高水平实验技术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技术人员不超过12人,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乐于从事实验技术相关工作。
3.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详见附件。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5.具备相关的实验教学改革和创新实验项目开发能力、实验实践操作能力、仪器维护培训和功能开发能力。
6.符合相应岗位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三、福利待遇
1.学校按聘用制予以聘用,兑现相应待遇。
2.校园环境优美,校内工作生活设施一应俱全。
3.子女可入读华南理工大学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享受优质教育资源。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通过前一环节者可进入下一环节。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应聘者于2026年6月22日中午12:00前通过华南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rs.scut.edu.cn/recruitWeb/a/zp/news/recruitPost,下同)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点击以下链接可查看《招聘网站应聘人员操作指南》(https://mp.weixin.qq.com/s/hzwXg4VC0znb6FaexgJGFg)。
2.初选
应聘者可在华南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www2.scut.edu.cn/hr/,下同)和华南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查询通过初选名单。
3.面试
面试分为二级单位面试和校级面试两部分,通过二级单位面试人员可进入校级面试环节,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分为政审和岗位培训实习两部分。政审、岗位培训实习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被推荐为拟聘人选的资格。
5.资格复审并确定拟聘人选
学校按程序进行资格复审、确定拟聘人选,在以上网站进行公示。
6.公示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按聘用制予以聘用。拟聘人选按规定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在华南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和华南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网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招聘涉及的个人差旅费用自理。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或者公示后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学校可视情况按校级面试成绩顺序进行递补。
4.请应聘者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不实材料的,学校将终止选聘或解聘,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5.应聘期间请保持联系方式不变、畅通。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岳老师,电话:020-87114038
招聘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0-38473633
(咨询时段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2026年实验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