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保障我局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工作高效开展,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股综合辅助岗位,身份性质为劳务派遣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
2.招聘人数:1名;
3.岗位职责:协助开展文化旅游日常行政办公、资料整理、数据统计、对外对接、宣传推广及其他综合性后勤辅助工作,服从单位日常工作安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和单位规章制度,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能够长期稳定工作;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认真细致、积极主动,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和日常管理。
(二)岗位要求
1.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化产业管理、旅游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传播、行政管理、数字媒体技术等相关专业优先;优秀应届毕业生或具有机关事业单位、文旅行业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2.技能要求: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能够独立完成公文排版、资料汇总、文稿撰写等基础工作;熟悉文旅行业相关工作内容者优先;
3.无从业禁忌,能够积极配合完成各类文旅活动筹备、专项工作推进等临时性任务。
(三)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依规辞退解聘的人员,或党纪政务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有不良征信记录及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要求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用工方式及薪资待遇
1.用工方式: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用工,录用人员与正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由我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及考核;
2.薪资待遇:综合待遇不低于3000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部分);同时享受本单位人员相应的假期及工会福利政策;
3.聘用管理:试用期1至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综合考察、录用公示、聘用签约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22日(工作日8:30—11:30,14: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及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1份(含基本信息、学历经历、工作经历、技能特长等);
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相关资质证书、获奖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补充材料(如有)。
现场报名:携带纸质材料前往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报名。
(三)资格审查
我局将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电话、短信或微信形式通知面试事宜,未通过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应聘者须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四)面试考核
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岗位认知、专业能力、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开展资格复核及背景考察,考察合格的,在单位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2.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接收通知、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入职后须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2-8162522
报名地址: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弥城镇青螺古坊青螺轩旁)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云南弥渡产业园区纪工委、文旅局党组和社会监督,联系电话:0872-8162522。本公告由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件: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
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