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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马鞍山市第二十三中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22 09:00 ~ 2026/06/26 16:00

💰

缴费时间

2026/06/29 16:00

🎫

准考证打印

2026/07/20 09:00 ~ 2026/07/05 15:00

✏️

笔试时间

2026/07/05 09:00 ~ 2026/07/05 16:00

📄 公告原文

马鞍山市第二十三中学为市委、市政府主办,市教育局直属的专门学校,主要承担对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等职责任务。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及学生教育矫治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任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2026年马鞍山市第二十三中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9名,招聘岗位计划及报考条件见附件《2026年马鞍山市第二十三中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马鞍山市教育局网(sjy.mas.gov.cn)、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等相关媒体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资格复审时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且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可以报名;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表中“38周岁以下”为“1987年6月22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退役军人年龄相应放宽2年;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学历和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主动咨询并介绍情况,在报名资格审查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留学归国等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教育部门公布的参考目录内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在报名资格审查表备注栏中备注所学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确认。

各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本科(学士)及以上”包括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同时具有相应层次的学位)。其他依次类推。上述学历均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香港、澳门的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成绩合成、体检与考察、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00~6月26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要求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由报考岗位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及招聘学校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2026年6月27日16:00前登录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2026年6月28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26年6月29日16:00前登录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按45元/科(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但需先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6年7月6日8:30-12:00到马鞍山市教育局师资科(印山西路299号309办公室,联系电话:0555-2310133)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查确认手续,审查无误后减免笔试费用。

4.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于2026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再补报。因报名人数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5.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于2026年7月2日9:00至7月5日15:00从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6年7月5日。

0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

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范围参见《安徽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

网址为:https://jyt.ah.gov.cn/xwzx/tzgg/40783870.html。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下同),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安徽籍的认定: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证书原件。

以上人员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须于2026年7月6日8:30-12:00报马鞍山市教育局(印山西路299号309办公室,联系电话:0555-2310133)现场核查,复印件留存备查,逾期不再受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市教育局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26年7月中旬登录马鞍山市教育局网(sjy.mas.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按照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进入专业测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依据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但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就读证明材料等原件,本人关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6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本人关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留学归国等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与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教育部门公布的参考目录内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所学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确认。

4.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6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承诺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2次)。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名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由在马鞍山市教育局网站上提前公告。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专业测试方案公告将在马鞍山市教育局网提前公布。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五)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1.2×50%+专业测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同),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拟聘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马鞍山市教育局、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备案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和纪律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说明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马鞍山市教育局和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5-2310133(市教育局师资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5-8880232(市人事考试院考务一科)

报名咨询电话:0555-2310133(网络报名期间)

监督举报电话:0555-2478003(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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