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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17 09:00 ~ 2026/06/25 09:00

🎫

准考证打印

2026/07/02 09:00 ~ 2026/07/04 09:00

✏️

笔试时间

2026/07/04 09:00 ~ 2026/07/04 10:30

📄 公告原文

重庆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文理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学校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详见《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9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视同为应届毕业生的情形)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人员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本公告所称应届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学校的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及该目录《说明》的有关规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招聘要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情形的,将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招聘环节资格乃至聘用后被清退等后果。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岗位十二级以上,均含专技岗位十二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未按期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资格。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即视为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学校按照岗位报考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通过重庆师范大学官方招聘网站(https://zp.cqnu.edu.cn/#/app/cqsfdx/epxing_recruit/zpwz/RECRUIT)报名,注册登录后,进入《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板块,选择报考岗位后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上午9:00—6月25日上午9:00。考生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①本人电子登记照片(1MB以下,jpg格式);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③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的,提供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已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的硕士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暂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④有党员身份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经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出具的加盖鲜章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近6个月内)。⑤有其他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关证明、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具有鲜章)。⑥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岗位,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须提供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考生报名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26年6月28日17:00前修改相关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可于次日进行缴费,最晚应于2026年6月29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缴纳方式详见《重庆师范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缴费流程》(附件3)。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各招聘岗位网上缴纳考务费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应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退还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即重庆师范大学官方招聘网站)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考生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为2026年7月2日09:00—7月4日09:00。

因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包括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或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包括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部分岗位设考)。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方式详见附件1。

考生应配合落实考务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学校人事处官方网站、考试现场等公布的考试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笔试

1.A类岗位(附件1“序号1”)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分值100分,采取闭卷笔答方式。专业科目笔试的具体内容详见《专业笔试科目考试范围和参考书目》(附件4)。

2.B类岗位(附件1“序号2-4”)进行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

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6年7月4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预计2026年7月上旬在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cqnu.edu.cn)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实际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3)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cqnu.edu.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将通过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面试人选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详见《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附件6)。

因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提供通讯方式有误、未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学校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方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行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还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7)。未按规定提供附件7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将在资格复审当天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面试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请及时关注。

A类岗位(附件1“序号1”)的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专业实操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教学水平、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情况。专业面试的分值为100分,试讲、专业实操的面试成绩各占专业面试成绩的50%,每项专业面试的时间为10-20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情况。综合面试的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0-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B类岗位(附件1“序号2-4”)的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情况。综合面试的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0-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cqnu.edu.cn)。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考生任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3: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科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根据本公告附件1中招聘岗位的“岗位分类”,分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各阶段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四舍五入计算):

A类岗位(附件1“序号1”):考试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20%,其中,专业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专业实操成绩×50%

B类岗位(附件1“序号2-4”):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1.5×50%+综合面试成绩×50%

各岗位面试工作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布考生考试考核成绩,同时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敬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相关通知安排。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含递补体检人选)的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学校通过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考生依次按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履职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对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递补次数由学校研究决定。需递补的,按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七、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应及时进行签约。

拟聘用人员实行编外聘用,按学校专门聘用人员的方式进行聘用和管理,与学校同类同级的编内人员同工同酬。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特别提醒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cqnu.edu.cn)上及时公告,请参考人员及时关注。

十一、其他

(一)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陈老师、刘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023-65917777、023-65363480

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主页:https://rsc.cqnu.edu.cn/

重庆师范大学官方招聘网站:https://zp.cqnu.edu.cn/#/app/cqsfdx/epxing_recruit/zpwz/RECRUIT

(二)本简章由重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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