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林省事业单位“八种类型”公开招聘组织形式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外各级事业单位选拔、调配在编在岗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争性选调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竞争性选调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专业人才26名。其中,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17人、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人、吉林市交通运输局3人、吉林市民政局1人,具体选调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报名邮箱详见《2026年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竞争性选调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设置和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省内外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且已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6日至2008年6月16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1982年6月16日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80年6月16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及以下(1975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9)达到现工作岗位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人员交流相关规定,并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2.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行业准入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3.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人员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尚在试用期、入编渠道不合规、原录用(聘用)手续不全、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的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或调动的其他情形人员。
5.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25日—7月1日8:30—17:00。截止时间之后报名无效,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公告所有岗位均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由各招聘单位分别受理,各岗位报名受理邮箱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将以下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报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夹及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佐证材料;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2.《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竞争性选调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
3.《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附件3)。
4.个人最后一次工资核定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2023-2025年年度考核表、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
(四)资格审查方式
1.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对报名人员的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于7月1日17:00之前电话及邮件反馈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审查截止时间为7月1日17: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2.考生对资格审查有关问题需要咨询的,请通过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进行联系。
(五)有关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人员需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本次公开竞争性选调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均取消选调资格。实行报考人员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联系方式以及个人诚信承诺书,个人需承诺所提供信息材料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公开竞争性选调考试
本次选调不设开考比例,考试原则上以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部门(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如面试成绩相同的,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面试前,由招聘部门(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以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如超过一个工作日内承载面试人数最大值时,可视情况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超出招聘计划数一定比例进行明确。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且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jlcity.gov.cn/bmwz/rsj/)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调配手续。在办理调配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聘用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在同一招聘岗位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办理调配手续时原单位不予配合办理调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部门(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咨询服务
(一)信息发布网站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jlcity.gov.cn/bmwz/rsj/)。
(二)咨询服务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1.《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竞争性选调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岗位设置和资格条件一览表》
2.《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竞争性选调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报名表》
3.《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意见表》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6日
初审初校:齐峰
复审复校:王岩
终审终校:杨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