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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射阳港城镇管理监察中队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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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06/23 08:30 ~ 2026/06/2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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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打印

2026/06/26 14:30 ~ 2026/06/26 18:00

📄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经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委托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要求等详见附件一:《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射阳港城镇管理监察中队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坚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热爱岗位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工作。

(五)符合《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射阳港城镇管理监察中队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江苏射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西二楼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A205办公室(射阳县幸福大道3号)。

(二)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下载填写附件二:《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射阳港城镇管理监察中队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岗位任职所需要的相关证件等材料在现场报名审核时必须提供原件;

(5)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设1:2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直至核销岗位招聘计划。

2.本次公开招聘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考试费每人100元(报名日期截止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考试方式、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

面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6年6月26日下午14:30-18:00。

准考证领取地点:江苏射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西二楼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A205办公室(射阳县幸福大道3号)。

(一)面试

1.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术知识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2.面试时间:县人力资源公司根据工作安排确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能及时通知到本人,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

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计入最终的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总成绩相同时,取持证者、退伍军人优先参加体检;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取学历高者参加体检;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由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察

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协同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指定工作岗位。拟聘用人员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劳动关系。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与城管队工作人员同工同酬。

七、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69222966(县人力资源公司)

18012546780(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射阳港城镇管理监察中队)

八、招聘工作监督

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执行回避,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纪工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17505150666

附件一: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射阳港城镇管理监察中队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二: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射阳港城镇管理监察中队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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