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区中小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25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1个,招聘计划25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未满双方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且双方未协商一致的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只在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发布,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自行密切关注,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22日—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长郡云龙实验学校体育馆(初中部校门处有指引)。
(三)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电话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四)报名缴费:本次招聘考试缴纳考务费50元/人。通过资格审查且缴纳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当场发放《准考证》。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务费不予退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低保证》或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可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
(五)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株洲市石峰区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按本人身份对应样本提供)、本人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2.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语文学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二乙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参保明细、其他证明材料。
(六)相关要求
1.教学工作经历仅限于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且2025年9月1日至今仍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从事教学工作,工作经历截止至2026年8月31日,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教学工作经历。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原件参考,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报名登记表中的联系电话必须确保准确、畅通,如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五、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一)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请石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批准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主要内容、面试方式详见附件1。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面试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三)综合总成绩计算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
(四)合格分数线
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环节。综合总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相关信息。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的排名先后,以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增加涉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以及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查。
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者、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放弃拟聘用资格者,在公示前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2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由石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审定。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新聘用教师在本区至少服务五年(含试用期),并签订服务承诺书,服务期内享受所在单位同等岗位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新聘用教师由石峰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者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政策由石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有关未尽事宜,由石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与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亲属关系,并执行回避相关规定。
4.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咨询和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石峰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石峰区教育局0731-22529622
监督电话:石峰区人社局0731-22629700
石峰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0731-22529867
附件:
附件1:株洲市石峰区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株洲市石峰区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样本
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石峰区教育局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