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招聘。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人,从事水利工程建设岗位工作,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具体岗位及工作地点如下:
| 序号 | 岗位名称 | 工作地点 | 岗位数量 |
| 1 | 水利工程建设 | 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水利)办公室 | 1 |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聘用条件
1.属于脱贫人口、登记失业三个月以上的“4050”人员等符合政策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熟练操作打卡等软件,服从安排。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单位就业的人员;
2.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等在岗专(兼)职工作人员;
3.已由财政或其他部门通过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列支薪酬的工作人员;
4.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负责人(如经营者、法人代表人)、投资人(股东)、主要管理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等创业或已就业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四、公开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东溪镇便民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
(二)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
(三)报名提交资料:户口簿(主页、增减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和聘用资格。
(四)现场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对照岗位报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当场告知报名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流程
(一)考察
由便民服务中心会同对应业务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二)公示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辖区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我镇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七、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8754517。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8日